倉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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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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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貸通”是指貨主企業把貨物存儲在倉庫中,然后憑倉庫開具的倉單(貨物倉儲憑證)向長春農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長春農村商業銀行根據貨物的價值向貨主企業提供一定比例的貸款,同時,由倉庫代理監管貨物。
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須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且具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有效貸款卡(證);
2.所經銷的商品須在工商營業執照確定的經營范圍內;
3.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4.資信狀況良好,無不良記錄,同類產品中市場占有率較高或前景較好;
5.在貸款人處開立基本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
借款用途
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所質押倉單載明商品總價款的60%,最高不超過70%,同時借款人須按貸款額度的10%預存商品跌價保證金。
借款期限
一般不超過六個月,最長不超過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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